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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说明】 1、A公司为民营股份制有限公司,B公司(股东若干)投资A公司成为A公司股东,股东若干
【事由说明】 1、A公司为民营股份制有限公司,B公司(股东若干)投资A公司成为A公司股东,股东若干 【事由说明】
1、A公司为民营股份制有限公司,B公司(股东若干)投资A公司成为A公司股东,股东若干。
2、自然人刘某,A公司正式员工,收到A公司工资款项,向B公司打款10万,打款备注仅仅备注的是“转帐”,且,并未开具任何收据说明,B公司的股东名册工商信息并未修改。该笔款项连同其他款项一起打入A公司账户,并备注了股本金的说明。
【咨询问题】
1、A公司资金链断裂,如果破产,刘某是否有承担连带责任?
2、刘某是否有权向B公司追回10万的资金?
2018-04-17 15:03 ask201……(重庆)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8-04-17 16:29
有权向B公司追回10万的资金
2 唐海洋律师  电话:15523988898  2018-04-17 18:44
得看转账事由
3 白艳霞律师  电话:15025465062  2018-04-17 19:23
是的。
4 110网律师  2018-04-17 15:18
为何转账?
5 闫燕律师  2018-04-17 15:50
委托律师处理
6 李晓玲律师  2018-04-17 15:54
是的。
7 110网律师  2018-04-17 16:43
看合同约定的内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8 鄢雨律师  2018-04-17 19:39
你好,你的问题很详细,但还得了解其他一些事项才好给你意见,比如以谁的账户打给b公司。为了避免您的风险,请来电进一步戳商
9 殷运健律师  2018-04-18 10:06
一般不承担责任 有权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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