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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村里的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于2010年就已结束,也都已入住
您好,村里的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于2010年就已结束,也都已入住 您好,村里的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于2010年就已结束,也都已入住。二期工程将于今年五月一号交房。村里的安置政策是按人口每人35平方米。村干部几个人私自决议,没有开党员会议,也没有开村民大会,于去年三月份就将人口事宜截止了。现在面临分房,去年三月份到现在为止的迁入和出生人口都不算入内。请问村干部的这种做法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应对?
2018-04-16 14:09 ask201……(山东-济宁)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8-04-16 15:04
您好!
不合理。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征收、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缴械投降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闫燕律师  2018-04-16 14:31
不合理
3 孙新律师  2018-04-16 15:41
这是不合理的,拆迁利益受到损害应当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我们是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
4 李滨律师  2018-04-16 16:03
这是不合理的,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5 孙新律师  2018-04-16 16:14
你好,这是不合理的,拆迁利益受到损害应当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我们是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
6 孙新律师  2018-04-17 08:23
您好,不合理
7 冯倩雯律师  2018-04-17 11:21
这是不合理的,拆迁利益受到损害应当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8 孙新律师  2018-04-19 14:54
你好,你的这种情况在拆迁案例中是非常多的,国家虽然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但从拆迁安置的角度上说政府的做法又是不合理的,因为国家关照的是人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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