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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十一月六日在工地从事焊工作业,不慎摔伤,住院诊断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
我于去年十一月六日在工地从事焊工作业,不慎摔伤,住院诊断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 我于去年十一月六日在工地从事焊工作业,不慎摔伤,住院诊断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做内固定手术,住院二十七天,工伤认定书以下达,:一年后才可取钢板康复后才做工伤签定,现公司要求协商结束劳动关系,说可以赔偿一小部份赔偿金,其余由社保局赔,公司买有建筑一切险,公司说工伤期间工资只发到去年十二月份止,我想了解我可以跟公司结束劳动关系吗?应该向公司提出多少赔偿金,结束劳动关系后还可以做工伤签定吗?我出院医嘱休息期三个月我可以拿三个月的工伤期间的工资吗?到现在止脚还没完全好怎样跟公司交涉?谢谢
2018-04-16 11:06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赖贺明律师  2018-04-16 11:15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另外赔偿金额要根据伤残等级计算的,按照你受伤前的平均工资计算,有需要可以来电详细沟通。
2 王佰光律师  2018-04-16 11:26
工伤休息期间工资不变。你可以跟公司结束劳动关系,赔偿金需要你结合实际和公司协商。
3 陈铠楷律师  2018-04-16 11:56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
4 闫燕律师  2018-04-16 14:32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
5 110网律师  2018-04-16 14:55
首先不同意单位小金额赔偿的方案单位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6 冯倩雯律师  2018-04-16 16:33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另外赔偿金额要根据伤残等级计算的,按照你受伤前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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