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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山东理工大学的大一在校生,前几天我骑车从一大三学哥边经过(路不是太宽,其实我实在路中间过的),他碰巧甩掉了他手里拿的没喝完还该盖着口的可乐瓶子,刚好滚到我的前轮下面,我就朝前面载在了过去,磕坏了三颗牙齿,有一颗根已折断已经拔了,前两颗门牙神经已经杀死,得做烤瓷冠,我想问一下责任怎么算,他说他咨询法律了责任全在我不给我修牙,我该怎么办?医生说换的牙齿寿命就十年,十年后还得换,我就是让他现在给我换好,以后的是我自己承担,我有没有这个权利?精神损失怎么算?
2010-05-30 21:27 韩兆明(山东-淄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5-30 21:35
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05-30 22:01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按你所述,造成伤害是对方的过错,其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支付你修牙补牙的费用;其说法是不对,不负责任的;对于牙齿的损害,后续治疗的可计算的合理费用也理应对方承担,这个是可鉴定确定的;主张对方承担责任是你的权利;从法律上讲,若对方及时赔付,精神损失并未产生,若因此给你造成极大的困惑,则通过法律解决时可主张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0-05-31 07:47
如能证明伤害是由其行为导致,可要求其赔偿,并要求后续治疗费,现在的问题是怕他矢口否认,最好留下谈话录音等,为诉讼作准备。马律师1367532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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