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造成2人死亡 5月25日母亲43岁骑着电动车带着表哥家的小孩4周岁。在泗洪县245省道平交路口从南向北行驶。245省道为双行道。中间含有一米宽左右的绿化带,死者当时驾驶电动车就停在绿化带中间。等待机动车行驶过去,因为肇事车开的太快。将我母亲和4周岁的小孩当场死亡。事故所给的结果既然是同等责任。肇事车主当天就没有拘留,后来调解,对方一直咬定家里没钱,赔偿不起。我该怎么办?赔偿的话、根据法律规章制度应该是多少?
2010-05-30 20:45 493738……(江苏-宿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孟凡营律师 2010-05-30 21:29
你好。1、事故发生后要根据损害后果、事故责任认定书、江苏省的相关标准计算出所要要求赔偿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数额;
2、可以调查一下对方财产的线索,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保证将来判决的执行;
3、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但是保险公司只在保险义务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致电或者QQ:851885667(留言)咨询
2、可以调查一下对方财产的线索,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保证将来判决的执行;
3、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但是保险公司只在保险义务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致电或者QQ:851885667(留言)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0-05-31 17:23
调解不成的可以诉讼,对方有财产的可以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