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精神病孩子的监护人,想留遗嘱给未来的监护人,法律有效吗 孩子是精神病人,现在父亲是其监护人,父亲去世后,孩子的单位是其监护人。
父亲有几点不放心的事,想和单位交待,比如请求单位今后不要送其进养老院,因为父亲给精神病的孩子留了很多财产,足够请人照顾养老用的。
父亲担心单位不接受他的请求。
请问
1,父亲请求单位的事,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2,父亲能通过什么法律手段,使单位今后按照他的生前请求做?
3,找律师、公证或留遗嘱,有法律效力吗?单位能听吗?
谢谢!
父亲有几点不放心的事,想和单位交待,比如请求单位今后不要送其进养老院,因为父亲给精神病的孩子留了很多财产,足够请人照顾养老用的。
父亲担心单位不接受他的请求。
请问
1,父亲请求单位的事,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2,父亲能通过什么法律手段,使单位今后按照他的生前请求做?
3,找律师、公证或留遗嘱,有法律效力吗?单位能听吗?
谢谢!
2012-11-12 03:27 wangho……()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11-12 08:21
答:1、可以另行指定监护人;2、合同;3、有效;与单位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