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交警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不放车, 本人在2012年10月22日,在惠州大亚湾龙山三路,为了避让其它车辆,撞坏了公交站台,没有人员的损伤,也及时报了警和保险.当时交警扣了车辆和驾驶证/行驶证,到现在都快20天了,交警也一直都没有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不放车.其理由是公交站台一方提出修理费用要70000多,而保险公司只原出20000块.说因赔偿没有协调好故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实际上公交站台受损的情况是一根柱子撞弯有移位,并且有一边的广告牌倒下.而整个公交站台有4根柱子,两边有两个大的广告版,中间的是公交路线牌.
实际上公交站台受损的情况是一根柱子撞弯有移位,并且有一边的广告牌倒下.而整个公交站台有4根柱子,两边有两个大的广告版,中间的是公交路线牌.
2012-11-11 14:24 郑超宝(广东-惠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2-11-11 14:44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
2 110网律师 2012-11-1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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