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法律会支持对方吗? 我把房子买给了一亲戚,合同约定售房人所有户口必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迁出房屋内,但是我亲戚他在之前没有按约定支付我的房款,所以我不迁出户口,这可以吗,是他违约在先(因为我要拿到钱才能去买房,有了房才能迁走户口呀)。
这样的情况我还需要承担由于户口未按时迁出造成的违约责任吗?
这样的情况我还需要承担由于户口未按时迁出造成的违约责任吗?
2012-11-10 18:08 ffbgdg……(上海-闸北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袁文祥律师 电话:18916556815 2012年11月10日 20时00分
你可以起诉对方违约的,反正你的日子没到了!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2 孙新律师 2012-11-10 18:13
不需要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2-11-10 18:39
你可以先履行抗辩权抗辩,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4 张向锋律师 2012-11-10 18:55
建议你按约定迁出户口,起诉对方要求支付违约金。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2-11-10 19:01
对方违约在先,可以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6 王晔律师 2012-11-10 19:08
你可以先履行抗辩权抗辩,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7 110网律师 2012-11-10 20:37
不需要承担
8 李军律师 2012-11-10 22:11
迁移户口的截止时间还未到呢?对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你方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建议及时处理,不能拖。详情,可以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