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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兴隆公司原在北京有办公地点,与其签订了外汇理财协议。现在协议到期,其办公地点却关闭了
香港兴隆公司原在北京有办公地点,与其签订了外汇理财协议。现在协议到期,其办公地点却关闭了 香港兴隆公司原在北京有办公地点,与其签订了外汇理财协议。现在协议到期,其办公地点却关闭了。北京负责人能联系到,其表示无法履行协议。能在北京法院起诉其退款履行协议吗?不知道公司法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只有北京负责电话及与其资金往来记录,可以起诉北京负责人吗?如何起诉?
2018-04-07 11:53 ask201……(北京-朝阳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8-04-07 11:56
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的
2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18-04-07 14:01
以后远离此类,可以报警
3 申维丰律师  2018-04-07 12:00
您好,建议向法院起诉处理的
4 赵江涛律师  2018-04-07 12:34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投资理财合同、当事人推荐行为、出入金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投资理财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5 徐卫东律师  2018-04-07 12:37
你好,可以尽快诉讼处理。
6 怀向阳律师  2018-04-07 21:49
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7 冯磊律师  2018-04-08 09:55
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的
8 冯倩雯律师  2018-04-08 14:18
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的
9 孙新律师  2018-04-09 16:01
你好,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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