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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我怎么办?
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我怎么办? 我的公司总部在北京,我是在公司深圳办事处工作的。2012年4月16号去公司,试用期一个月,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11月8号公司说我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让我写辞职报告。9号的时候再问我,我说不写,我让公司正式发通知给我,并且给我经济补偿。公司还没有正式下发通知,就让我从明天起离开本来的岗位,待岗上班了。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工作,工作中有错误为由解雇我,也没给我再培训或调工作岗位,是否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这个补偿怎么算的?还有合同上写缴纳五险一金,公司只给员工缴纳二险一金,是否违法?
2012-11-10 12:53 89lian……(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律师  2012年11月11日 14时21分
假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2 王金龙律师  2012-11-10 13:30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符合条件的话,还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咨询:136-20977-360,吕助理解答。
3 张勇律师  2012-11-10 14:17
1,1,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若无法证明,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2-11-10 16:50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若无法证明,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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