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合同 你好:请问,我购新房,2012年5月31日通知收房,发现房屋大面积空鼓、房门偏位等问题,没有收房,后一直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到2012年10月20日才把所有解决,现在准备办理收房手续与开发商商谈推迟交房补偿方式,开发商不与理睬,我查看合同发现签订时没有写入因工程质量问题违约补偿条款,请问下一步如何处理。
2012-11-09 17:04 张坚超(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1-09 20:49
下一步组织你手上的证据,找一个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与你一起共同起诉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欢迎电话垂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 110网律师 2012-11-09 23:31
可以通过法院解决,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