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你好:本人是在绵阳一家手机专卖店上班的,这个月开始只有两人上班(本应该是四人上班的
你好:本人是在绵阳一家手机专卖店上班的,这个月开始只有两人上班(本应该是四人上班的  你好:本人是在绵阳一家手机专卖店上班的,这个月开始只有两人上班(本应该是四人上班的,而且我这个月交了离职申请)。谁知新员工在19号晚上下班之后第二天突然就不来了也把我和同事微信拉黑,电话关机联系不到他,而在这个月最后一天公司来人盘点发现我们价值五千元以上的一台手机被偷了。19号晚上监控也被删除了(删除的时间是从九点27分到九点四十分期间的,我们下班时间是九点半)但苹果手机使用的时候都要激活,同时也查得到激活日期,刚好激活日期就是19号。我们报警了,可时间一天一天流失,问警察情况也说还在调查中。领导的意思就是叫我们赔,我就想问下班期间被偷了我们员工需要赔钱这合理吗?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2018-04-03 11:24 …………(四川-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沈辉律师  2018-04-03 11:29
你好,下班期间,是没有义务赔的。
2 陈铠楷律师  2018-04-03 11:32
下班期间,是没有义务赔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