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我们义务照顾她吗?
我们义务照顾她吗? 我们兄妹共有4人,我在家是老三,上有姐和哥,还有小妹,现在我们的父母都不在了,我小妹是精神病患,从16岁生病到现在31岁了,一直来都是我们给她看病,现在她老公和她离婚了,是净身出户这样,她现在没有财产,没有住的地方,什么都没有。现在生病中,生活不能自理,我哥现在住在我父母的老房子里,请问我小妹住我父母的老房子合理吗?我哥他们不想让我小妹住,要把她送来我们的家里,这样合理吗?我们的房子是自已买的,我们仨都对我小妹有什么样的义务呢?要是不管法院会起诉我们吗?
2012-11-08 15:30 zja178(浙江-衢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年11月08日 18时25分
1,你妹妹有精神病,如何离婚的?净身出户是谁的提议。离婚过程是否合法还不一定。
2,你们有没有分家协议的。如果没有么,父母的房子还是遗产,妹妹可以住的。
3,抚养义务是有的。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11-09 10:44
你小妹有继承你父母遗产权利,你们有监护权
3 110网律师  2012-11-08 15:32
你小妹有权住在你父母的老房子里;不合理;你们对你小妹有监护义务。
4 110网律师  2012-11-08 15:57
你小妹有继承你父母遗产权利,你们有监护权
5 陈晓云律师  2012-11-08 15:58
离婚时她非完全民行为能力人的,她有权重新分财产,你们可作为她的监护人代为起诉。
你父母的房屋,你小妹有权继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