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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12月底加入尚德机构参加成人自考,当时也是听他们说是报名最后一天啦
本人于2017年12月底加入尚德机构参加成人自考,当时也是听他们说是报名最后一天啦 本人于2017年12月底加入尚德机构参加成人自考,当时也是听他们说是报名最后一天啦,当时也没想太多就给报了,用的百度钱包分期付款方式,后来工作太忙也没空学习,总共也就上啦3节课,就想退款退学,就在昨天2018年3月29号机构的班主任来电话,说退款根本没法退,有协议上规定报名7日后无法退款。我说我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协议。然后他就说我是成年人啦,需要有自己的判断力,还说这个协议是自己看的。他们根本也就没提醒我看,而且我一直用的是手机端的尚德机构app,他们的那个协议是必须在电脑网址里才能看的到。然后他就说要不就等到这一学期结束,让我先考考试,行的话就上,不行的话他就跟校长说说,还说,到时候手续费肯定也会很多。我当时也没办法,就同意了。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2018-03-30 11:04 ask201……(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8-03-30 13:29
您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2 宋超律师  2018-03-30 11:07
你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3 顾倩团队律师  2018-03-30 11:09
需要根据您们签订的合同判断。
4 徐卫东律师  2018-03-30 11:10
你好,建议尽快诉讼。
5 苏荣杰律师  2018-03-30 11:23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及时退款!
6 赵江涛律师  2018-03-30 12:03
可以协商 起诉
7 孙新律师  2018-03-30 12:22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详情可来电咨询
8 孙新律师  2018-03-30 12:34
协商不成,法院起诉解决。
9 李建成律师  2018-03-30 16:47
搜集欺诈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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