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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问题 我父亲被人将腰部打成轻伤不能动,需要卧床静养。经过司法鉴定陪护期为2个月,期间都是我在陪护父亲。我自己是开饭店的,饭店性质是私营餐饮有限公司,因饭店规模不大,所以只有我和我妻子两人经营,我是厨师。因照顾父亲饭店停业2个月照顾父亲。现在要求法院要求出示误工证明,我如何计算我这两个月的误工费。
2012-11-07 13:26 nichol……(山东-青岛)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1月07日 13时43分
计算一下你的月收入,比如税务局的纳税证明,如果没有,按照平均水平计算。
2 110网律师  2012-11-07 13:28
根据纳税情况确定误工损失。
3 110网律师  2012-11-07 13:32
不能证明的按照社平工资计算
4 110网律师  2012-11-07 13:37
证据很重要!
5 110网律师  2012-11-07 13:56
你好,计算一下你的月收入,比如税务局的纳税证明,如果没有,按照平均水平计算
6 110网律师  2012-11-07 13:59
这是陪护费,不是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7 110网律师  2012-11-07 14:07
你好,计算一下你的月收入,比如税务局的纳税证明,如果没有,按照平均水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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