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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冤假错案国家赔偿咨询
关于冤假错案国家赔偿咨询 各位律师您好!我姐夫是公安干警。1994年被以“贪污和受贿”罪名错捕错拘错诉错判,2001年平反,中院宣告无罪。但2002年和2003年先后2次申请国家赔偿都被驳回。我们搞不懂为什么赔偿机关不在免责范围也不予赔偿,他先后被检察院非法拘禁60天,之后被通知逮捕,接着押往看守所拘押170天,最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没收个人财产10000元。经过7年的申诉上访,2001年平反,被没收的10000元只返还了9000,受害人提出赔偿,赔偿请求被驳回,退还了9000元。时隔这么多年,受害人精神遭受重创,身体健康也受到损害,患上了心脏病,逐年加重,2013年入院抢救,做了心脏手术。个人政治前途、家庭生活、身心健康都被被这个案件拖垮了。2017年原审法院支付了10000元法律援助款。此事又激发起受害人继续上诉申请国家赔偿的决定,那么,我们都希望找一代理律师代理维权,想问下您,受害人还有没有可能实现他的心愿,如果申请国家赔偿,赔偿金额该怎么确定?请您指教。
2018-03-27 13:53 155118……(河北-石家庄)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8-03-27 14:43
承接疑难案件
可来电详询
2 闫燕律师  2018-03-28 14:27
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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