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借款,婚后如何还款? 我姐夫是入赘我们家的,2010年12月我向我姐借了1万元,又向我姐夫借了2两万,后来写的借条:借姐夫三万元,没写还款日期。被借人名字写的是姐夫(姐姐不识字,不挣钱),2011年他们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无财产分割。可是姐夫离开我们家时把家里的电器家具强行带走了,现在姐夫向我讨要那三万块钱,姐姐也要,我该如何还这笔钱呢?拿走的家具是否让他返还呢?
2012-11-06 12:39 109494……(江苏-南通)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1-06 12:43
有债务人偿还
2 110网律师 2012-11-06 12:45
属于个人债务。
3 胡爱军律师 2012-11-06 13:06
属于你姐、姐夫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他们可以分割
4 孙新律师 2012-11-06 13:34
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偿还;关于带走的部分家具,可以要求返还。
5 路恒飞律师 2012-11-06 15:18
姐夫有权有权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