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盖楼时预埋入户的水管道后期漏水,为什么业主承担全部责任 我家房屋在世家星城3期,居住至今约6年(收房时,开发商已迟交5年)。近期发现水管漏水,经专业公司拆开地板查找原因是建筑商引入房中的冷水主管道发生渗漏,找物业解决,物业说接收房屋2年后,就过质保期,他们不负责,屋内查漏更换和楼下渗水的损失由业主本人承担。我们认为不合理,1.主水管道是开发商盖房时引入,我们即使装修也未动过这些埋在下一层的管道,6年后出现的是主管道的问题,为什么损失要业主自己承担。2.如果这是一家问题,我们自认倒霉,刚好碰上了这样的房子,但开发商预埋入户主管道漏水问题在我们小区(因为我们单位在该小区集体购买2栋楼100多户)频繁出现,都是管道质量问题造成的,仅我住的单元6-10层的8户中,有4户就出现管道漏水问题。那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对开发商的楼房管道质量提出质疑。
请问开发商以提供四方验收单、房屋使用合同证明管道已过保修期,责任由我全权承担,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
请问开发商以提供四方验收单、房屋使用合同证明管道已过保修期,责任由我全权承担,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
2018-03-22 16:57 fish12……(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郎海华律师 2018-03-22 16:58
不合理的
2 李小利律师 2018-03-22 17:02
不合理的
3 陈铠楷律师 2018-03-22 17:08
不合理的
4 康治斌律师 2018-03-22 17:29
不合理。
5 张元珍律师 2018-03-22 17:41
是不合理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