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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7年7月18日租的房子,签了合同,但是房租没到期房东就叫我搬走
你好,我2017年7月18日租的房子,签了合同,但是房租没到期房东就叫我搬走 你好,我2017年7月18日租的房子,签了合同,但是房租没到期房东就叫我搬走,导致我现在没有房子住,可以协商违约金吗?
2018-03-21 21:46 Sexual partner(北京-东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8-03-21 21:49
可以主张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 宋超律师  2018-03-21 21:49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3 顾倩团队律师  2018-03-21 21:49
根据您的描述,房东的行为涉嫌违约,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4 申维丰律师  2018-03-21 22:00
您好,可诉讼处理
5 陈铠楷律师  2018-03-21 22:35
可以主张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6 赵江涛律师  2018-03-21 22:47
可以 协商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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