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婚后购买的房产做为投资用,房产是男方的名字,具体房产地址女方不详,现男方私自转移后离婚,怎么办?
婚后购买的房产做为投资用,房产是男方的名字,具体房产地址女方不详,现男方私自转移后离婚,怎么办? 婚后购买的房产做为投资用,房产是男方的名字,具体房产地址女方不详,现男方私自转移后离婚,怎么办?
2012-11-05 09:40 嘻嘻嘻123(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1-05 10:19
——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主张。
2 杨炳涛律师  2012-11-05 10:38
可来律师所面谈。
3 陈晓云律师  2012-11-05 11:00
他父母全资的,是他个人财产,个人有权处置个人财产。
如非全资的,是夫妻共有,未经你同意,他所做处分无效,你有权起诉分财产。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