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我是一名学生2012年10月14日在食堂吃饭,饭后在食堂一家饮料店买了杯散装雪碧,当时发现雪碧颜色不对就怀疑质量有问题,要求老板退换,被老板拒绝,我就一再要求老板退换,老板还是不理睬,还承认要强买强卖。我当时一气之下就顺手拿起了一杯绿豆沙往地上摔,而两名老板就冲出柜台来打我,在混战中我误伤到了其中一名女老板,后来就被其中一名男老板扑倒,倒地的时候左腿骨折,倒地后毫无还手能力的我被殴打了五六分钟,之后另一个老板又叫来了一伙人对我进行殴打,最后是在学校保卫处得护送下去的医院。接着就报了警察,在警察局对方一伙人还扬言要打我。整个事情对方还要我认错赔钱,请问哪位好心的律师我该怎么办。法医鉴定结果因为医生还没截断是否需要手术所以还没拿到。
2012-11-04 14:22 冯卫平de(江西-南昌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罗时光律师 电话:13879280146 2012年11月05日 09时56分
可以要求警方追究打人老板的刑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2-11-05 00:29
涉嫌故意伤害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