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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女方怎么样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女方怎么样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女方怎么样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2018-03-17 12:57 潘朵拉(北京-东城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何峤巍律师  2018-03-17 13:01
需是代理请留电话
2 赵江涛律师  2018-03-17 13:09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 来分析,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3 宋超律师  2018-03-17 13:22
孩子抚养权争取方法: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等等。
4 申维丰律师  2018-03-17 13:31
您好,需是代理请留电话
5 孙新律师  2018-03-17 13:31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6 常路律师  2018-03-17 13:43
您好,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孩子抚养权一般有利于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判给女方,10周岁以上征询孩子意见。
7 李同红律师  2018-03-17 16:24
你好,孩子现在多大?
8 李建成律师  2018-03-17 18:59
参考如下法条争取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9 苏荣杰律师  2018-03-17 22:10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孩子一般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
10 张海霞律师  2018-03-20 14:49
你好,孩子一般会归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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