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接到催款公司电话说对方借款不还,这笔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离婚后,接到催款公司电话说对方借款不还,这笔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这笔借款我并不知情,也不是用于夫妻生活和生产经营,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写明白了,无共同的债券和其他债务,如若出现债权债务谁签字谁负责的。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存在连带责任之类的。
2018-03-17 11:55 Caroline(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封华清律师 2018-03-17 12:46
你好1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是赌债等债务,则不需要共同偿还。
2 刘振海律师 2018-03-17 18:03
你没有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拿房产证、男方身份证作抵押借款赌博,离婚后男方才知道,这笔债
8个回复对方起诉离婚,事实上未曾发生夫妻关系,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和分担
9个回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前夫个人名义借款赌博,有证人证明,后离婚,现債权人起诉我共同还款
4个回复你好,如果夫妻协议离婚,前夫承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他以个人名义对外的借款和债权系其个人行为
4个回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偷盗夫妻共同公司的财产,应该怎么
6个回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偷盗夫妻共同公司的财产,应该怎么
5个回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借款男方书面承诺不让女方承担,那离婚后女
0个回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银行和个人有借款没有及时归还,现在和老婆离婚了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