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人,如何解决 我方是买房,与买房已经签订购房合同,支付了定金,并我方已将首付款存放在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办理过户手续后银行自动将首付款打给对方。整个过程一直是我方、中介、对方女儿三方交涉。现在问题是对方实际房产证人是90岁高龄老人,神智已经不太清楚,在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以老人不能对答,无卖房意识为由,不给办理过户手续。购房合同是老人唯一的子女代签的,也写明她对合同负责。现因这一情况导致对方无法按合同日期履行合同,算不算违约,能否要求赔偿双倍定金?是否还有其他办法绕过老人,办理过户手续?
2012-11-03 10:36 tearwe……(浙江-温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1-03 14:20
可以认定违约,可以要求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2-11-03 21:05
属对方违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