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对肇事者处罚决定不行的,被害人要怎么办? 社会混混无理由殴打侮辱老师,冲到教室砸坏公物危胁学生安全,共有四名老师受伤,头上有几个大包,脸上青紫一块。精神上的打击更以无以言表,此案件公安机关仅做出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是否合理?现社会上议议纷纷都认为可以严惩的案件,却是这样的结果,大家都很失望,担心这样下去何来太平,打人白打,只关十日,权当休假。如果被害人家属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要怎么办?非常感谢律师朋友的帮助。
2012-11-03 08:20 xuely5……(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11-03 08:26
答:可以向公安上一级部门,或者所在地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2-11-03 09:33
对于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执法不公的,可投诉至上一级或者向检察院控告。
3 110网律师 2012-11-04 15:49
可以向公安上一级部门,或者所在地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4 邹金狮律师 2012-11-04 18:40
可以向公安上一级部门,或者所在地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