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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刑事案件吗?
这属于刑事案件吗? 公司的一个业务员挪用了货款,她所挪用的货款的最早出货日期是2006年4月,直到2007年的4月份,公司发现了她挪用公款的事情。鉴于他所挪用的金额高达一百万,公司害怕报警后也收不到钱,所以她、她的丈夫和公司的法人代表3人到事务所立了借据,业务员用她的房做抵押(约人民币20万,不过未供完),在借据上写明从2007年5月到2008年2日分期还款,2008年2月前还清本息。
 在2008年的12月份,该业务员和她的丈夫都逃走了,公司报公安,公安却以公司法人曾经和他们签订过借据而把案件判为民事案,请问,我们能如何做呢?
2008-12-09 09:17 红阳银月(广东)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2月09日 10时53分
1、是民事案件。本来是刑事案,双方签订借据,转为民事纠纷了。
2、现在只能民事起诉了。
QQ:604273205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09 11:47
属于民事纠纷,可以诉讼解决。
3 110网律师  2008-12-09 09:38
 1 公安局的说法有一定道理,2 但现在人已逃,即使有协议,性质已转化,应以刑事案件处理,3 对不予立案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4 或向检察院控告。
4 110网律师  2008-12-09 10:54
整理材料进行报案,经律师处理过的报案材料,往往能够得到立案处理。
5 110网律师  2008-12-14 17:20
这是刑事案件,不是民事案件,公安应立案处理。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6 110网律师  2008-12-20 15:33
这是一个典型的刑事案件,100万元属于赃款,不能因为签了协议就改变了案件的性质
7 110网律师  2008-12-25 11:48

  这就是属于职务侵占,如果公安坚持不立案,你们可以到检察院反映,通过检察院责令公安立案。如果实在不能立案,那么你们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了。
8 舒瑜律师  2008-12-26 16:22
如有借款协议确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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