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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为未成年,分手后,女方怀孕八个月才通知男方,双方决定做引产
双方为未成年,分手后,女方怀孕八个月才通知男方,双方决定做引产 双方为未成年,分手后,女方怀孕八个月才通知男方,双方决定做引产,之后女方说营养费和营养费为3万2,女方要求男方给女方2万,要是女方所花的费用与3万2相差太多,男方可以告女方吗?
2018-03-14 20:24 恰逢于你(上海-宝山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18-03-14 20:25
你可以拒绝支付,但是不能告女方
2 王可红律师  电话:13162972268  2018-03-14 20:58
你好,不可以
3 颜培卿律师  2018-03-14 20:25
你给都给了的话,基本告不了对方。 建议你让对方来起诉你比较好
4 潘永红律师  2018-03-14 22:27
你给都给了的话,基本告不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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