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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担保人,法院执行后,我偿还了部分贷款,结案后我还有责任吗?
我是担保人,法院执行后,我偿还了部分贷款,结案后我还有责任吗? 我是担保人,总共5万元,借款人在外地工作,银行没将借款人告上法院,将我和另一个担保人告了,期间银行工作人员已偿还了2.5万,我也去还了1万,法院审理后,以另一个担保人家属有病为由,没有对另一个担保人执行,而对我进行执行,但我也没有偿还能力(另一担保人是老师,我是协管员),在法院要拘留我的时候,我借了2.5万偿还了剩余部分(我是这样认为的,因为钱是交到法院的,剩余部分包括诉讼费用差不多2.5万不到),法院结了案。说是与我无关了,剩余部分由银行人员偿还(事实在我还1万之前银行工作人员就已还了)我想问的是:1、银行工作人员以后还可以起诉我吗?2、我起诉借款人,借款人不在家怎么办,他有两处房产,一处在街上没有房产证,现租给别人,一处在乡下,我想查封他的街上房产,法院能否支持?
2012-11-02 20:38 神兵小将(江苏-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2-11-02 20:43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偿你垫付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没有能力还钱,可以查封他的房子。
2 110网律师  2012-11-03 12:19
你好:你已经承担了你的责任,你可以起诉借款人,可以查封他的房产,建议你带相关手续来我们事务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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