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弃探视权及更改名字 如果离婚协议里面明确写明了男方放弃探视权,并且男方也认可签字了。那么以后如果男方还想来看,或者男方家里人来看,女方能拒绝他的探视吗?另外如果想要更改小孩的姓氏的话,如果男方不同意的话,还有什么方法能做?
2012-11-02 15:50 always……(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1-02 16:20
可以拒绝探视,但改姓要男方签字同意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2-11-02 16:46
无权拒绝其探视。
未成年子女改姓名需要孩子父母一致同意。
未成年子女改姓名需要孩子父母一致同意。
3 时瑞芳律师 2012-11-02 17:12
无权拒绝探视,探视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未成年孩子改名需要父母双方同意。
4 王晔律师 2012-11-02 18:21
无权拒绝其探视。
未成年子女改姓名需要孩子父母一致同意。
未成年子女改姓名需要孩子父母一致同意。
5 张向锋律师 2012-11-02 19:42
不能。探视是法定权利。需要男方同意,不同意无法更改。
6 袁文祥律师 2012-11-03 09:00
男方可以随时申请探视权,没有双方同意,名字是改不了的! 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