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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上个月(10月10日)我父亲去帮一个亲戚家建房子,不小心从一楼楼顶摔下来大腿颅骨粉碎、小手臂折断、脑部溢血,请问医疗费是对方全部负责,还是双方分担,若是分担的话是如何分的?且出院后还有后续治疗,营养费,误工费等这些是如何主要计算的。可能以后一两年内无法或永远无法从事肢体劳动赚取经济收益。这又是如何解决?
2012-11-02 12:16 qingan……(广东-佛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2年11月02日 13时05分
您好,建议先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职工的受伤属于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所谓的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进行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2 陈健辉律师  2012-11-02 15:42
你好,可以向亲戚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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