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起诉离婚,男方黑龙江省,男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异地起诉离婚,男方黑龙江省,男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女方户口未迁到男方,而且女方一直生活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陕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请问我现在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在女方这边起诉离婚
2018-03-12 10:17 ask201……(陕西-宝鸡)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18-03-12 10:26
有证据证明男方离开满一年的,可以。
2 李婵律师 2018-03-12 10:46
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3 陈铠楷律师 2018-03-12 11:36
有证据证明男方离开满一年的,可以。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8-03-12 12:19
可以的
5 侯小敏律师 2018-03-12 13:58
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但是要提供男方离开满一年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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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异地人离家出走九年音讯全无,其家属及居住地均找不到,为何男方所在地不可以起诉离婚
5个回复我想离婚,男方要我起诉,他的户籍所在地跟现在居住地不是一个省的
2个回复夫妻双方在户口所在地结婚,女方长期在外工作,男方可不可以在双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女方能否申请管辖权
1个回复在男方的户籍所在地登记结婚,离婚是不是也要回到男方的户籍所在
4个回复起诉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起诉还是在经常居住所在地起诉,
5个回复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是一个地点。起诉离婚时
3个回复离婚是去男方还是女方的户籍所在地离还是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所在
2个回复如果不能在娘家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原告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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