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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的公司(对方的法人),当初没有在工商局备案,有定私下的合伙协议
合伙开的公司(对方的法人),当初没有在工商局备案,有定私下的合伙协议 合伙开的公司(对方的法人),当初没有在工商局备案,有定私下的合伙协议。经营一年下来,公司明显有利润。但合伙人一直没做账,没有给分红。而且他私下挪用不少钱,当初开公司对方钱不够,我多出了一部分(没有证据)。现在多出的钱也不给,分红也不给,而且退股的话,人家说公司亏损不少。遇到这样坑人的合伙人,我该怎么办?走法律程序是不是很麻烦,时间也很长呀?
2018-03-11 17:12 ask201……(山西-吕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元珍律师  2018-03-11 17:17
可以根据合伙协议,要求对方对你出事帐务要求分红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2 陈铠楷律师  2018-03-11 17:39
可以根据合伙协议,要求对方对你出事帐务要求分红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3 闫燕律师  2018-03-12 15:55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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