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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纠纷
供货纠纷 我是五金商店,对方是工地建筑商.供货8万元,至今只给了3500元,没有合同,只有销货单上采购员的签名而且没有盖公司的章.现在对方公司与开发商因拨款问题起争议,中途撤场(公司在天津),只留下一名经理在工地。我去找过经理多次,都没结果,公司也不出面,我现在想起诉。
问题:1.我是起诉签名的采购员?还是起诉公司?还是一并起诉呢?2.去哪个法院起诉呢?是工地所在地吗?
2010-05-27 16:57 ttlx(河北-唐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5月27日 17时38分
你好,根据您所述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将采购员与公司一并起诉;
2、可以在对方公司住所地起诉,即天津。也可在唐山起诉,即工地所在地,因工地所在地属于合同履行地。在唐山起诉可能对你更有利。
未尽事宜,可联系本律师:13833177201张律师
2 刘锐律师  2010-05-27 17:15
起诉公司。
3 孙新律师  2010-05-28 09:23
1.起诉公司
2.可以在工地所在地 和天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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