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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办理入职要我交服装费+工作卡780元
你好!我是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办理入职要我交服装费+工作卡780元 你好!我是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办理入职要我交服装费+工作卡780元,签了试用期合同一个月,签到9月12号的,后遇到以前同事说这是骗人的,他遇到过,试用期会逼人待不下去,我现在和他们联系就刘经理推尚经理,尚推刘,说钱上报财务,钱给推但要等周一,我签的合同是周一,到时候只能给退10%-20%我只有合同的照片,没有原件在他们公司,签合同时候还没有盖公司章,回家后查这个公司北京卓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没有任何信息,明后天他们可能休息,或者周六上班,我该怎么办,要等到周一吗?周一时间可能上来说就是在合同期内,服装费只退10%-20%。请直接给出解决方案,等到周一还是应该怎样要回这部分钱??
2018-03-09 19:03 英子(北京-朝阳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8-03-09 19:58
您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2 泰兴.严宏律师  2018-03-09 19:05
您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 赵江涛律师  2018-03-09 19:08
可以 投诉
4 张德华律师  2018-03-09 19:13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5 申维丰律师  2018-03-09 19:30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6 徐卫东律师  2018-03-09 19:55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
7 李建成律师  2018-03-09 20:06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8 孙新律师  2018-03-09 21:04
您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9 苏荣杰律师  2018-03-11 13:30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10 宋超律师  2018-03-21 23:10
你好,建议谨慎核实相关信息,提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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