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如何算结束? 我因作假口供,被取保候审,至今14个月了,中间只被叫去过公安部门一次,属于例行公事,随便问了几个问题,签字,按手印就回来了。最近又让去,说是签字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我还需要去吗?(取保候审公安部门不是我们本地,比较远)我可以不去吗?不是取保候审期12个月吗?(当事人是我弟弟,中级已经判了,高等法院还没判完)。我并没有交纳取保候审押金,只是签了个取保候审手续,找了个担保人。因多方面原因我去不了,也不想去!有什么变通办法没有,比如变更为本地公安部门负责!
2008-12-08 20:31 xiyouz……(山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8年12月08日 21时57分
要求解除取保强制措施。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08 22:57
案件终结的,可以要求解除。
3 苏世春律师 2008-12-09 00:02
你的情况现在还是在公安机关的取保候审期间吗 我认为只要收到传票或传唤通知 就应当去 到那里问明情况 没有变通的余地 去不了可以向对方说清楚
4 110网律师 2008-12-09 08:21
取保候审,只要没有经过审判程序,都没有结束。
5 刘江律师 2008-12-09 10:51
请将资料带上当面咨询律师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