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我公司成立2011年,当时有些车辆没年检的,车管所就给销户了。现在由于几辆车出现交通事故,已不可以运行,或者因车管所原因不给办理过户致使与车辆失联。现在,车管所已把这些车辆强制锁定,不允许车辆转出,也影响运行的车辆转出。年审的车辆正常运行。请问,车是我公司的车,通过合法途径合法拥有,为什么需要车管所指定的地方强制报废,他指定的地方一吨200元,还要去10%的渣滓,我们车上的一个部件就可以顶他的赔付。国家又没禁止私人收购车辆,也没名文拆解违法。我要求行政诉讼,依法赔偿。联系电话15563118900,急求律师
2018-03-09 12:33 130146……(山东-济宁)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