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 律师 你好 我的情况是我和男朋友相恋一年 年底决定结婚 在未办婚礼之前 男友一直想要孩子 因为他喜欢小孩子 所以一直做我工作 我想既然要结婚了 那就答应他的要求把 就这样我怀孕了 婚期定在11.29号 可是在10.25号男方家变卦了 说婚不结了 让我把孩子打掉 从25号到现在我的男朋友一直躲避着我 从未出面 打电话不接 发信息不回 我去找他 他妈妈把我拦在外面 我想问一下 这样的情况 我能收到法律的保护吗
2012-11-01 08:54 婚姻咨询求助(吉林-吉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律师 电话:13520089695 2012-11-01 09:01
建议当面咨询, 以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
2 张超律师 2012-11-01 09:00
没有登记结婚,就不属于夫妻。
你有权决定生不生孩子。
如果孩子流产,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如果孩子生下来,未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
你有权决定生不生孩子。
如果孩子流产,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如果孩子生下来,未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
3 110网律师 2012-11-01 09:11
没有结婚登记,不属于夫妻关系,如果流产,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等。
4 陈晓云律师 2012-11-01 09:42
1、孩子要不要由你决定。
2、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3、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2、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3、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