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口,被电动自行车撞了汽车左侧车门。 我绿灯,正常过路口,一辆自行车从我左后方出现撞了我左侧后门,警察判定它的责任,但是由于我是机动车,责任各半,警察说它没有保险,如果我承认全责可以都走保险,方便些,本人没有经验,所以承认了全责,警察走了之后,它不看病也不修车,就要1000块钱,最后400块钱解决,请问,这个算不算碰瓷,或者其它的法律问题?
2012-10-31 09:27 changy……(北京-朝阳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10月31日 11时11分
交通事故应当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责任划分,既然交警认定同等责任,那么双方各自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的50%即可。
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 孙新律师 2012-10-31 09:30
——据你所述的情况,难以认定。
3 孙新律师 2012-10-31 09:33
协商赔偿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是否碰瓷需要证据证明
4 李同红律师 2012-10-31 10:34
协商赔偿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
5 常路律师 2012-10-31 10:59
您好,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
6 孙新律师 2012-10-31 11:05
您好!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满可以去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复核,具体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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