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公安局补充侦查后丝毫没有收获. 同事私自挪用货款6万,公司提供给警方10万的证据,公安两次调查,由于被调查的购货方以出差在外推脱警方,两次无功而返,请问现在检查院该如何办:1、会不会再发到公安侦察?2、免于起诉,放人,公司再象第一次那样到检查院闹事,检查院再发到公安侦察?
2008-12-08 17:08 感知与偏好(贵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荣华律师 电话:13595061288 2008年12月09日 15时18分
要看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察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检察院认为某一笔资金挪用情况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而退回补充侦察,公安机关补充侦察后仍然没有证据予以认定,那么检察院可以就已经查清楚的犯罪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认为全案证据不足,而退回补充侦察,公安机关补充侦察后仍然没有证据予以认定,那么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不成立而将关押的人予以释放。
2 110网律师 2008-12-08 20:20
应该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