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采光权,隐私权 本人自建房屋,上下三层(三层1/3为阳台),房屋为东西房走向,屋建成之后约3月之后,正前方开工建设层高为7层(包含地下室)长大概为14米的排式楼房,楼间距约为6.5米,现已建成四层,并在楼房后侧预留窗户数量过多(密度约为每层10扇,1.2楼窗户每扇为正方形,2楼之上为长方形约为1楼窗户两正方形叠加),请问我的哪些权利受到侵害,该如何处理?
2012-10-30 16:23 z47025……(河南-商丘)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0-30 16:26
请你与律师联系详谈。
2 110网律师 2012-10-30 19:25
如果属于城市区域的,需要规划许可。
3 王胜利律师 2012-10-30 20:01
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4 110网律师 2012-10-31 07:55
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5 常律师律师 2012-11-07 19:19
如果确实对你造成侵害了,我认为可以按照民法通则规定的相邻权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