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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朋友在去年8月底分手,恋爱期间有发生性行为,后来在今年2月28号
与女朋友在去年8月底分手,恋爱期间有发生性行为,后来在今年2月28号 与女朋友在去年8月底分手,恋爱期间有发生性行为,后来在今年2月28号,突然通知我,他怀了我的孩子六七个月了,她要求我拿出5000元去做引产,可是我还是个学生,我是01年出生她是02年的,我需要负些什么法律责任吗?若是我没给那么多钱,她可以起诉我吗?要是我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他们还追究我怎么办?还有就是她要是拿着我给她的部分医药费,没去做引产,那我可以起诉她吗?我担心她,我把部分医药费给了她,让她自己去做引产,可是她没做,她还生下来,我有权不去抚养孩子吗?
2018-03-01 10:17 恰逢于你(上海-虹口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8-03-01 10:45
可以协商解决
2 程李芳律师  2018-03-01 10:19
这个你可以要求鉴定。
3 法律咨询律师  2018-03-01 10:19
需要支付医药费和营养费,孩子出生你需要支付抚养费。
4 严中承律师  2018-03-01 10:48
引产的费用你们协商,生下来的话你要付抚养费
5 陈铠楷律师  2018-03-01 10:49
需要支付医药费和营养费,孩子出生你需要支付抚养费。
6 尤辰荣律师  2018-03-01 12:48
建议协商解决
7 李军律师  2018-03-01 17:44
如果生下来,且是你的孩子,你和她都有抚养义务。
其他的,你们自行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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