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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 车被追尾,对方负全责,车送到4S店修理,现在4S店通知交钱取车,但是对方不拿钱,对方说让我们拿发票,然后他给钱,也就是说要我们把修车钱先付了,我想问一下有这个说法吗?因为根据之前和他的来往,他不是个守信的人,我们又是外地的,不想以后拿着发票天天跟着他要钱,所以能否让他直接付修车费,我们取车,这样事情就了结了。请尽快回复我 谢谢!!
2012-10-30 15:32 simple……(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10月30日 15时34分
对方是全责,你们可以要求对方全额赔偿,但对方的确没有垫付义务,你们可以维修好车辆后凭正规票据向对方索赔。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2 孙新律师  2012-10-30 15:44
——对方全责的情况下需要承担100%的责任,你方可以垫付凭发票向对方索要,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你方垫付后对方拒不履行的,那么你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对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2-10-30 18:08
你好,对方全责的情况下需要承担100%的责任,你方可以垫付凭发票向对方索要,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你方垫付后对方拒不履行的,那么你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对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2-10-30 21:52
对方是全责,你们可以要求对方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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