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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关于既有分期的利息这一块想咨询一下你,我觉得利息太高了
你好,我有关于既有分期的利息这一块想咨询一下你,我觉得利息太高了 你好,我有关于既有分期的利息这一块想咨询一下你,我觉得利息太高了!我是2017年10月29号在广州韩佳人隆鼻一共4万,首付1万,再办理的分期付款3万,是既有分期分24期,每月还1830元,2年的利息是13920,这个利息是不是过高了,是百分之多少,有没有违法
2018-02-28 11:14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18-02-28 11:17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2 110网律师  2018-02-28 11:21
超过银行同期利率24%的部分无效。
3 付成刚律师  2018-02-28 11:23
超过银行法定最高利息的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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