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伙联营法律咨询
合伙过程中我去借的钱,对方有责任承担吗?
合伙过程中我去借的钱,对方有责任承担吗? 在09年的时候跟我与朋友合伙转让了一个实体店,现在我是这个店工商个体户的法人,当时他出资20万,说好其他我负责,我占股70%,他30%,但是没有说清楚出资的总额,但是当时确实资金是不够的,我去跟原店主赊了转让费分几期给,然后赊了货款,后来在经营中偿还了,然后店铺在12年的时候承受不了房租,换了一个新的店铺继续经营,这期间我也有用店铺的产品与其他人合伙,他知道的,但是亏了大概60万,这60万也包含新店铺装修期间的费用,我也在经营中偿还了,他后面这些是一分钱都没有出过,但是我也没给他分红过,请问,我贷款借钱后又用经营的利润偿还了的这些钱,他是否有责任呢?他是否可以以他已经足额出资来拒绝承担责任呢?我么有分红给他,是因为也没剩下什么钱,但是我的生活费也是来自店铺的营收,这样在法律上合法吗?麻烦您看到后文字帮我先简单解答下感谢
2018-02-25 19:10 woshiy……(福建-泉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闫燕律师  2018-02-26 11:44
根据合伙协议协商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