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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判的判决书生效后,一年后对方能否重新起诉
法院已判的判决书生效后,一年后对方能否重新起诉 我父母亲都已经62岁了,离婚已经有一年了,当时是2016年3月1日法院判决:离婚后原被告双方居住问题自行解决,离婚后,原被告个人名下及个人处财产归双方各自所有,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年后的今天,我父亲再次收到我母亲起诉的法院传票,要求:分割两个人名下仅有的一套48平米的住房,那么问题来了:2016年3月1日的法院判决书时隔一年后能否具有法律效应?我母亲是否有权利再次起诉分割房产,两个人名下仅有的一套房产会不会被强制分割?判决后房子还是无法分割,我母亲带人来闹事这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
2018-02-16 12:54 恋人创世纪1(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8-02-16 13:08
如果是离婚时尚未分割,那么可以在离婚后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分割。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8-02-16 22:40
可以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3 任涌律师  2018-02-16 13:03
可以起诉,闹事可以录像后报警,及时咨询任涌律师,十五年法律工作经验
4 严中承律师  2018-02-16 13:50
可以起诉分割,闹事可以报警
5 陈铠楷律师  2018-02-16 15:36
可以起诉分割,闹事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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