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财产问题 离婚协议书第3条写:电视机,洗衣机,冰箱,陪嫁被褥,个人衣物归女方所有。其余财产归男方。第四条:无债权债务.w我可以理解为除了第三条写的东西给她,其余都是我的,包括婚后她名下的存款吗?如果她带人入室抢了东西,包括写的东西外还有我母亲的被褥等,她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2010-05-26 10:56 quanzi……(河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任志盛律师 电话:18903132908 2010-05-26 14:54
您好,我是张家口任律师,不构成犯罪。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2 孙新律师 2010-05-26 11:07
可以理解为除列明属于女方的外,其余的都是男方的。但因离婚拿东西发生纠纷的不算抢劫。
3 谷友军律师 2010-05-26 11:31
可以。
不构成。
不构成。
4 孙新律师 2010-05-26 13:11
你的理解是对的 ,如果是因为是婚姻的事情分割财产 这个一般不作为刑事案件的。
5 孙新律师 2010-05-28 15:30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但须在离婚后一年内诉讼撤销。建议你与彭磊律师联系解决。
(邯郸彭磊律师答复 手机 15127066200 QQ 15424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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