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 老人现在已经93岁,有两女两男四个子女。老人现在身体不好多病,现在大女儿和两个儿子对老人生活不管不问也不见面。老人始终由小女儿在生活上抚养以及看病,而且老人没有生活来源和医疗保险。老人始终住在小女儿家由于其他三个子女不管,老人的生活和医疗都没有了保障。老人有一大一小两间房子,老人欲卖掉两间房子,用卖房的费用来支付生活和医疗的费用以及百年后用来办理后事。小儿子三口的户口和老人在一起并且小儿子自己有房,小儿子不同意卖房,因此房管站不予办理老人卖房的手续,像这种情况老人应该怎么办?
2012-10-27 13:48 zl8603……(天津-和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0-27 14:20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2-10-27 19:04
老人起诉要求子女赡养
3 孙新律师 2012-10-27 21:05
老人起诉赡养
4 王德民律师 2012-10-27 21:50
老人可以起诉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而且可以申请先于执行一部分,卖房毕竟需要很长时间,现在应当先起诉赡养费。
5 孙新律师 2012-10-28 11:08
如房子承租人是老人的名字,老人有权决定
6 孙新律师 2012-10-28 21:21
起诉要求其他儿女履行赡养义务
7 孙新律师 2012-10-29 15:58
老人起诉要求子女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