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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认识,结婚一年多,发现男方就是妈宝男,生活中会撒谎,感情不合
相亲认识,结婚一年多,发现男方就是妈宝男,生活中会撒谎,感情不合 相亲认识,结婚一年多,发现男方就是妈宝男,生活中会撒谎,感情不合,现已分居3个月,不想再继续纠缠了,男方现在又不想离婚,协商不成,请问起诉可以吗?除了起诉需要的材料,对于我(女方),需要准备什么?才能达到离婚
2018-02-13 22:48 amy(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8-02-13 22:56
您好,起诉时,需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等材料去管辖法院起诉,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2 陈铠楷律师  2018-02-13 22:59
你好!关于离婚,协商不好,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起诉。如果感情破裂,不需要对方同意,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的。
3 申维丰律师  2018-02-13 23:00
您好,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4 李建成律师  2018-02-14 07:01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 李同红律师  2018-02-14 09:44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需携带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
6 怀向阳律师  2018-02-14 10:11
您好,起诉时,需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等材料去管辖法院起诉,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7 赵江涛律师  2018-02-14 11:46
起诉可以,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相关维权事宜
8 宋超律师  2018-02-26 16:09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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