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既有分期上零首付买了一个苹果6s手机,手机价格是4999元 律师你好,我在既有分期上零首付买了一个苹果6s手机,手机价格是4999元,分了24期,结果多还了4000多元,而且当初合同上写的是64G的手机,结果我拿到手是16G,这怎么算,算诈骗吗
2018-02-13 11:43 张不易(北京-东城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顾倩团队律师 2018-02-13 11:51
您好,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原则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徐卫东律师 2018-02-13 11:57
你好,建议,诉讼处理。
3 申维丰律师 2018-02-13 12:00
您好,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赵江涛律师 2018-02-13 12:01
可以起诉
5 严中承律师 2018-02-13 12:47
年息不超过24%合法的,建议合法部分及时还。超过部分不合法
6 李建成律师 2018-02-13 13:14
搜集被欺诈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7 宋超律师 2018-02-13 13:27
你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怀向阳律师 2018-02-13 13:32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应当是属于违约行为。
9 苏荣杰律师 2018-02-13 20:17
你好,建议尽快诉讼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律师你好,我在既有分期零首付买了一个苹果6s手机,手机的价格是3999元
1个回复你好,我一年前在苹果手机店零首付分期了一个苹果6,当时价格是3980
0个回复你好律师!我去年16年11月分期贷款了一个苹果手机!当时5999
0个回复万律师你好,我在既有分期贷了一个手机贷和一个现金贷,逾期一个月
1个回复秦律师你好,我欠的既有分期手机分期付款,预期3个月了,然后一个陌生号码给我发的
3个回复在 你好 我在既有分期办了一个苹果手机 5000他们现在要我
2个回复律师你好,我在惠普分期了一个手机,零首付,分十八期,每期258元
3个回复王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办理了一个苹果6Splus的手机分期
2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