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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单身)20多年独自领养一个孩子,没有领养手续。孩子现在有严重的精神疾病
一个女人(单身)20多年独自领养一个孩子,没有领养手续。孩子现在有严重的精神疾病 一个女人(单身)20多年独自领养一个孩子,没有领养手续。孩子现在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现在大人死了。孩子已让社会福利院领走,女人(有亲姐们)她的姐妹有继承权么?孩子现在在福利院她有继承权么?福利院有权利要孩子的继承权么?
2018-02-10 11:28 ask201……(黑龙江-黑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8-02-10 16:46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8-02-11 08:17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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